衛署:102年可申設兒童醫院

【記者王文智台北報導】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昨〈24〉天表示,兒童醫院設置標準已定案,年底前將公告,明年便可向衛生署申請設立兒童醫院。 林奏延昨天出席台灣兒童健康聯盟論壇表示,兒童醫院設置標準規定至少150床;具有兒科、外科、放射科與麻醉科等4科別;獨立大門;1樓大廳屬於兒童醫院專用。 林奏延說,兒童醫院評鑑基準擬定放寬,首次評鑑以查核為主。基於營運考量,不一定醫學中心與醫院都要升格,未來兒童醫院將以集中化並考量地域平衡。 林奏延指出,研擬未來孩子出生就給予「兒童醫療守護神」,類似家庭醫師制度,目前1歲以前嬰兒的疾病都是由兒科醫師看診,未來推出的制度,將由兒科醫師守護孩子到6歲、7歲,除提供醫療外,還包括預防保健。 林奏延表示,由於有1/2兒童疾病都是由別的科別醫師看診與治療,未來研擬提出「內科、兒科雙專科制」,估計是4年的訓練。他說,從務實面考量,雙專科醫師可改善偏遠地區醫師缺乏問題,也可提高基層醫師的品質。2012/11/24 促兒童健康 衛署致力降死亡率 【記者王文智台北報導】台灣兒童健康聯盟昨〈24〉天舉辦「兒童及青少年健康與福祉,何去何從?」,衛生署長邱文達說,將降低嬰兒死亡率、成立兒童醫院。 台灣兒童及青少年健康聯盟總召集人呂鴻基說,現今醫療資源與技術與過去不同,過去有些小孩因為一些疾病可能活不到成年,現在有8成、9成可以活到成人,不過今日的疾病種類變化複雜,除了治療疾病外,更強調健康與福祉。 呂鴻基表示,相較鄰國日本與聯合國等致力於兒童健康,台灣至今仍無國家級的兒童醫院,主要原因是沒有預算,推估兒童醫院每年需要新台幣5億到13億元經費,在衛生署努力下,預計台灣明年可望有國家級兒童醫院成立。 邱文達指出,衛生署持續將兒童與孕婦列為優先政策,包括降低嬰兒死亡率、成立兒童醫院、給予兒科醫師健保總額的合理給付。 國民健康局長邱淑媞認為,台灣0歲到4歲以下嬰兒死亡與先天性畸形、先天性疾病及周產期疾病有關,不過5歲以上兒童死亡原因以事故傷害占第一,因此,國健局結合醫療與公衛,建立早產兒通報與追蹤等制度。 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強調,23日在與醫學中心討論下,兒童醫院設置標準在年底前公告,兒童醫院評鑑基準也將完成,有興趣醫院在明年便可向衛生署申請成立兒童醫院。201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