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凍肉三月一日起強制標示 避免冷凍肉混充冷藏肉銷售

市面上銷售的肉品有不少是把進口的「冷凍肉」解凍變成「冷藏肉」來販售,兩者價格差了兩倍,且新鮮度也不同,但用肉眼無法辨別。農委會決定好好管理這個存在已久的積弊,由三月一日開始,市售的肉品如果是解凍的冷凍肉,必須強制標示,以維護消費者權益。農委會方面也將以「酵素法」的檢驗技術做把關,一旦沒標示解凍肉又被檢驗出來的話,可依消保法重罰150萬元。(張佳琪報導)

大概很多民眾都不知道,超市買到的肉品有不少是進口的冷凍肉,解凍變成冷藏肉再銷售。它的品質與冷藏肉相差很多,肉品往往水水爛爛的,但因為國內一直沒有強制標示,所以這類肉品很容易被用冷藏肉的價格來販售,價差兩倍,消費者成了冤大頭。

農委會與經濟部、衛福部協商,將要妥善管理這一塊,從三月一號開始,只要是冷凍肉品被解凍為冷藏肉銷售,包裝上一定都要標示解凍肉或者解凍品,方便消費者辨識。農委會畜牧處處長黃國青表示,目前已開發出「酵素法」檢測技術,只要每CC酵素含量超過5.5個單位,就是冷凍肉品,樣品在一天之內就可以檢驗出來。黃國青說:「雞肉它的酵素每CC5.5個單位以上是冷凍肉,5.5以下的是冷藏肉」。

農委會二月份先透過這個技術全面抽驗CAS肉品,全部過關,二月二十四號畜牧處將邀集通路商、禽肉行銷業者開會說明,要求全面落實,未來一旦驗出違規,依消保法最重可罰1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