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忠信:國營年終不得超過1.5個月
台聯立委許忠信今天(24號)表示,許多國營事業虧損,但年終獎金竟然還比領有1.5個月年終的公務人員還高,他認為國營事業應該共體時艱。對此,國營會表示,年終發放還須考量單位,是否有配合政府的政策因素,而台電、台糖、中油、自來水等公司表示,發放金額目前還在計算中。
(蕭照平報導)
年關將近,年終獎金成為大家關心的話題。台聯立委許忠信指出,今年景氣不好,但國營事業光年終獎金部份,動不動就超過百萬人辛苦工作一年的年薪。
『他們的年終獎金很容易超過二十四萬,所以這些國營事業年終獎金竟然超過一百萬人的年薪,這是人民沒辦法接受的,因為這些事業很多是虧損的』
許忠信還說,漢翔公司有獲利,所以發給三個多月的年終獎金,他表示認同,但如果國營事業虧損還核發比公務員1.5個月還高的獎金就不合理。
對此,國營會第一組組長李少儀表示,國營事業虧損當然不能發放年終,但還必須要考量有沒有背負政策任務。
『行政院有規定,如果它整年有背負政策政策任務的話,可以把政策任務深算以後,如果能轉虧為盈那是可以按照公式發放』
李少儀也說,政策任務就是國營事業配合政府吸收成本。
『配合政府穩定物價政策致年度無法反應成本,調整它的產品售價』
不過,許忠信認為,國營事業不應該把「政策因素」做為藉口,他呼籲國營事業應該共體時艱,認為年終獎金不能超過公務員1.5個月的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