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食河豚卵 兇兔頭魨很毒
(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13日電)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今天表示,本月初發生1起民眾食用由親友自南部寄來的不知名「魚卵」發生中毒事件,經檢驗後確定為有毒河魨的兇兔頭魨魚卵。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陳立奇表示,4日晚間住在台北市南港區的1家4口,吃下岳父母自高雄岡山寄來的煮熟「魚卵」後,夫婦2人出現頭暈、嘴麻及四肢麻痺等症狀,立即就醫並通報衛生局。
食藥局研究檢驗組科長林旭陽表示,經由小鼠動物試驗及分子生物檢驗技術鑑別後,確認民眾是食用到有毒河魨「兇兔頭魨(Lagocephalus sceleratus)」的魚卵。
林旭陽說,河豚毒素具有神經性毒性,屬於動物性天然毒素,大部分河豚均具有該毒素,即使經過高溫烹調也無法破壞,若誤食有毒河豚而中毒,目前無解毒劑。
林旭陽說,誤食毒河豚中毒主要症狀有嘴麻、手麻、暈眩、頭痛、嘔吐、複視與無法發聲等,潛伏期約10分鐘至數小時,症狀嚴重者將危害生命安全。
林旭陽說,台灣四面環海,漁產種類豐富,民眾常自行捕撈食用,每到春夏季時,正逢河豚繁殖產卵期,而國內近年皆有發生民眾誤食有毒河豚中毒案件,或吃到其他含有河豚毒素的水產品而中毒。
林旭陽說,兇兔頭魨在台灣南部、西部、北部、東北部及澎湖海域都可補撈,尤其在有礁岩處。據台灣魚類資料庫,兇兔頭魨的肝臟及卵巢都含劇毒,小腸、皮膚、精巢及肌肉也具毒,都不可食用。
食品藥物管理局呼籲,切勿食用不知名或來路不明的水產品,民眾若食用水產品後,感到舌頭麻痺或苦辣,應立刻吐掉,並以清水漱口,直到不適現象消失為止。若症狀未改善,應儘速就醫並保留食餘檢體,以利正確診斷及治療。101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