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員虐貓致死 新北市首例移送
新北市汐止伯爵山莊37巷內,驚傳虐貓事件。航調處基隆調查站羅姓調查員,遭動保團體檢舉指控虐貓,新北市動保處18日依照動物保護法30條,虐待動物致死者,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將全案函送地檢處。這也是新北市今年首宗虐待流浪貓致死案,引起愛護動物保護團體的高度關注。
▲ 動保團體范姓女志工(右),指稱汐止伯爵山莊37巷內,有疑似虐待流浪貓致死事件。(圖片提供/Mindy Kan)
9月8日動保團體范姓女志工,接獲民眾告知,指稱汐止伯爵山莊37巷內,有疑似虐待流浪貓致死事件,經過多日跟監蒐證,終於在伯爵山莊附近民宅,查獲一羅姓男子用腳踹貓腹部情事,同時將虐貓前後過程,PO文在個人臉書上,引起網友們一陣撻伐。有網友痛批:「這還是人嗎?」,要求盡速嚴懲不法。
對於虐貓情事,遭指控的羅姓調查員上午出面,2度鞠躬公開道歉,但他供稱:「因為流浪貓害他女兒皮膚過敏,才會圍捕、用米袋綑綁,但僅對一隻貓下手。」其餘一概否認犯行,試圖將責任推給只有2歲大的女兒,更引起動保團體的強烈不滿與抗議。
新北市動保處傅瀅濱處長強調,根據檢舉證據,羅姓男子已明顯違背動保法25至30條,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羅男具有公務員身分,未來判刑確定,也可能受到相關行政懲處,實在是非常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