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稅額試算 「無」劃撥繳稅方式

【記者郭宜均台北報導】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昨(十六)日呼籲,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預定101年4月23日起統一由中華郵政公司以掛號方式寄出,民眾在此之前不可能收到該通知書,且繳納稅款方式只有「現金」、「信用卡」及「轉帳」 3 種,並無郵政劃撥方式,這是新的詐騙手法,請民眾小心注意勿受騙上當! 該局表示,稅額試算是國稅局為了便利民眾完成綜合所得稅之結算申報,對於符合一定條件的綜合所得稅簡易案件,先行試算應繳(退)稅款並提供計算內容供民眾參考的服務措施,民眾經核對試算內容無誤,於申報截止日(101 年5 月31 日)前,屬繳稅案件僅需完成稅額繳納,屬不繳不退及退稅案件需以書面、電話語音操作或線上登錄確認回復,即完成100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措施的繳稅方式並沒有提供郵政劃撥,退稅案件亦以沿用上年度申報存款帳戶、採退稅憑單或經申請轉帳退稅至指定帳戶等方式,並無使用銀行自動櫃員機(ATM) 辦理轉帳退稅之措施,請民眾多加留意。 該局再次提醒,民眾如對稅額試算服務有不明暸之處,可撥打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詢問或就近洽詢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2012/4/16 稅額試算回復確認或繳稅 即完成申報 【記者郭宜均台北報導】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昨(十六)日,為便利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對於符合一定條件的納稅義務人,國稅局於101年仍提供稅額試算服務措施,並擴大適用99年度有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且100年度查無出售房屋情形之案件。 本項稅額試算通知書表將於101年4月23日起以掛號寄發,投遞方式為二次白天(包含一次於28日或29日假日)投遞,另加一次夜間投遞,總計三次投遞,預計讓所有符合條件之納稅義務人於4月24~30日前可收到,如投遞不著,則留置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期間15天以供納稅義務人招領,依郵局通知招領時間為準;或另以郵簡通知(平信)憑證使用者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稅額試算書表加密PDF電子檔案;納稅義務人如同意稅額試算內容,可以書面或網路辦理回復確認(新增以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等行動上網裝置於上述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辦理回復確認,或可下載APP應用程式)或繳稅,省時、省力,方便又快速。 為加強服務,今年針對欲沿用上年度納稅義務人本人帳戶辦理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提供電話語音予納稅義務人辦理回復確認,只要撥打國稅局提供的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依照語音提示流程操作,亦可辦理回復確認,完成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國稅局自101年4月25日起至5月31日提供納稅義務人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及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查詢是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敬請多加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已於101年2月15日至3月15日申請不適用本服務措施,請於101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自行辦理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201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