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網購逾3千元 課5%營業稅

跨境網路購物超過三千元會被課徵營業稅您知道嗎?財政部關政司稽核劉芳祝昨(十)日表示,不管是快遞貨物或是一般進口貨物,都享有三千元免稅優費,可是只要是同一批貨物,同一個寄送人運用同一班船或是同一班飛機送給同一個收貨人,價位合計超過三千元就要課徵百分之五營業稅。 財政部賦稅署科長李志忠也表示,國內營業稅是採消費地課稅原則,亦即不管貨物是進口進來的,或者是向國內購買的,都要課徵營業稅。只是,民眾在向國內購買時,買家是把營業稅繳給賣家,賣家開發票報繳營業稅。 但進口部分,由於賣家在國外,政府課稅權沒有辦法透過賣家收稅,所以在貨物進口時只要達到三千元以上,海關就會針對國內的收貨人課徵營業稅。他強調,不管是進口或者是在國內購買都要課稅,是基於租稅衡平性。 網路交易行為越來越興盛,民眾利用網路購買物品的次數越見頻繁,金額越來高,而國際網路購物更是蓬勃發展。依據資策會(MIC)台灣電子商務市場調查,二○一二年電子商務總產值達到新台幣六千六百零五億元。也因此,網路交易可能被課徵營業稅之相關規定不容忽視,立委李桐豪昨天上午召開「跨境網路購物要拆單?!當心課稅」記者會。劉芳祝與李志忠是在記者會中作了前述表示。 李桐豪以自己的親身經驗指出,近日在亞馬遜(Amazon)網站購買兩本書,在網路購買時為單獨兩筆交易項目(分別皆未達三千元),貨品預估到貨日為不同日。沒想到店家提早出貨,以致貨品合併運送,且金額超過三千人,超過營業稅三千元免稅優惠門檻,雖然是零關稅物品,仍須加徵百分之五的營業稅。他強調,由於有關國內營業稅以內含,民眾不意察覺,但跨境網路交易時須由消費者支付,因此提醒民眾要特別注意,以免誤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