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逃漏稅 江宜樺提稅單:已依法繳稅
媒體報導「江宜樺涉嫌財產申報不實,逃漏贈與稅」,江宜樺今天面對媒體表示,他現在現居住的同安街房地產,是他的父親在民國89年贈與,相關手續都委託代書事務所辦理,都已經依法繳交29萬元的贈與稅,並沒有媒體指稱逃漏贈與稅的情況。
江宜樺說:『我現在所住的房子是家父在民國89年過戶給我的,當時我們也依照相關法律繳交了各種稅目和規費,包括所謂的贈與稅有29萬多,我們已經把繳交贈與稅的稅單提供給媒體,讓大家知道我們一切依照法律的規定繳稅,我想報導不屬實的部分,還要請雜誌方面適度的更正和澄清。』
對於雜誌質疑江宜樺房產申報的取得原因是「受贈」,但地政資料卻顯示是「買賣」取得,江宜樺表示這部分細節自己並不清楚,受贈時繳交的稅目和規費有很多項,自己是按照相關法律來辦理。他回憶當時是自己的父親請代書來處理相關事務,他尊重父親的做法。
據了解,兩筆資料的差異,應該屬於代書作業時會採用的避稅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