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南榕自焚 李登輝保留:需要這樣做嗎?
新頭殼newtalk 2013.04.11 林朝億/台北報導
1988年李登輝繼任總統後幾年,發生了一系列高檢察署以叛亂罪偵辦黨外人士事件,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鄭南榕自焚案。對此,前總統李登輝今(11)日有所保留地說,真的須要自焚嗎?效果在哪裡?他強調,當時他推動自由改革,必須一步一步慢慢地做,沒辦法一下子每樣都改。
李登輝新竹行今日進入第二天。上午他與媒體茶敘時,被問到如何看待自由時代週刊創辦人鄭南榕於1989年自焚一事?李登輝表示,他不願意評論;這是他個人的行為,鄭南榕有這樣的思想與作法,他不願意評論。「那個時候,我也沒有講什麼」。「大家說很了不起、很了不起,你說了不起,就好了」,「但我不講話」。
當時李登輝剛接任總統,卻發生了鄭南榕或蔡有全、許曹德等人被高檢署以叛亂罪起訴等事件,外界有種解讀,這是國民黨極右派意圖牽制李登輝的一種作為。對此,李登輝表示,自由化的過程就是一步一步慢慢地改善,在這種情形下,他沒辦法一下子每樣都改變。必須一步一步來改。「(鄭南榕)真的需要用到那種(自焚的)方法來,我不知道?」「這樣即使得到民間的感激,但效果呢?不一定罷」。
媒體提問,過去李登輝曾講過「 台獨是假的議題」,但昨晚又向學生表示,將中華民國改成台灣是你們的任務,這有無衝突?李登輝說,這是現實的問題。光只會一直喊台獨,但要如何一步一步去做呢?需要每天喊台獨,才能做事情嗎?他說,「不必喊啦,一步一步去做就好。這樣社會也比較會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