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界呼籲:放寬健保高血脂治療給付標準
(健康醫療網/林宜慧報導)台灣十大醫界團體4年前向健保局請願放寬血脂治療給付標準,讓患有心血管疾病的高危險群能得到應有的治療,但健保局4年來因經費問題一再延宕。中華民國心臟學會秘書長殷偉賢、立委蘇清泉今(10)日呼籲,健保局應跟上國際腳步,將原本治療血脂濃度從130下修至100。 殷偉賢秘書長表示,2011年國人十大死因中,心血管相關疾病佔總死亡人數3成,且台灣心血管死亡率歷年來均無下降趨勢,且半數與血脂控制有關。就國際經驗來看,歐美國家每下修血脂治療標準(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值LDL)一次,心血管死亡率就能下降一些,現已朝向70mg/dL邁進。 4年前,健保局允諾在第6次藥價調降時,將結餘做為放寬高血脂治療給付使用,且當時已擬定新給付規定,但第6次藥價調降公佈結餘後,同時擬定的癌症標靶、B、C肝治療給付已放寬,卻唯獨高血脂治療被排除在外,醫界、民意代表多次去函,健保局皆以成本評估為由,無積極回應。 殷偉賢指出,高危險群患者如發生過心肌梗塞、腦中風,或接受過心血管繞道手術、血管支架,以及糖尿病患者等,若血脂控制不良,容易復發,並造成死亡。台灣有16%血脂濃度介於100-129mg/dL的高危險群,無法接受健保給付治療,以10%患者來算,一年約增加8億元健保負擔,但血脂控制不良導致的醫療資源與死亡,卻預估需付出20億元代價。另外,84%有接受用藥控制的病患中,有26%的血脂濃度介於100-129mg/dL,被要求必須減量甚至停藥,此規範不符國際治療趨勢。 殷偉賢解釋,一般人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約30-50mg/dL,一般靠飲食、生活習慣控制血脂的非藥物治療,只能針對沒發生過心血管疾病的一般人,降低幅度最高為15%;因此,高危險族群控制血脂仍需要藥物輔助。而低於100之後,仍須持續治療,惟出現肝功能異常、橫紋肌溶解症等副作用情形,可考慮減量並持續追蹤治療。 對於醫界所提出的呼籲;健保局回應指出,已委託進行醫療科技評估,將依此結果,在明年度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擬定會議中討論,並由相關單位討論決定是否放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