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糾處理草案將出爐 事故最高賠償兩百萬
(健康醫療網/李義輝報導)灑冥紙、抬棺抗議!據統計,國內每年約有4000件醫療糾紛,即使打官司,病患勝訴機率僅約1成7。為了確保病患權益,衛生署版「醫療糾紛處理法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明訂,未來中重度以上殘障及死亡醫療糾紛個案可獲得補償金。 行政院預定在11月27日針對「醫療糾紛處理法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進行討論,重點在於補償基金設置來源、補償範圍以及申請程序。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指出,如果順利,本周五行政院院會通過後,即能送至立法院修法。 王宗曦預估,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最快在下周就可將「醫療糾紛處理法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排入議程。一旦通過修法,包括醫療行為除罪化以及醫療事故補償金等部分,都將明確規範。 衛生署統計,國內醫療糾紛審理速度冗長,光是一審刑事判決平均就得等上3.12年,且只有2至3成病人會獲得民事一、二審勝訴。近10年醫事鑑定結果發現,約17%的醫事人員會被認定醫療上有疏失。 在賠償部分,平均賠償金額為200萬元,但扣除律師費、交通費等,病人這一方大約只拿到120萬元。因此,衛生署計畫以強制調解、補償基金等方法來保障醫病雙方。 在醫療事故補償金的補償範圍方面,王宗曦指出,初步規劃為參考試辦中的生育救濟計畫,針對醫療事故引起中度、重度和極重度殘障以及死亡的病患,給予補償金,最高200萬元。 至於補償基金來源,王宗曦表示,將由醫院、醫師及政府三方共同負擔,負擔比例多寡則尚待立法委員討論確認。部分立委則認為,醫院及醫師應該分擔較重比率,不應由政府支付大部分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