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放漏洞百出 鯨鯊回不去了

野放漏洞百出 鯨鯊回不去了

【記者李宜霖台北報導】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海龍王愛地球協會等團體,22日針對國立屏東海洋生物博物館迴避鯨鯊野放失敗,不敢承認受制於BOT廠商海景商業公司,導致錯誤發生。保育團體要求教育部、海生館別讓真相沉入海底,必須檢討海生館委託海景商業營運模式,停止犧牲更多海洋生物。 由國立屏東海洋生物博物館圈養8年,用來展示、教育的「二號」鯨鯊,10日在屏東竹坑港附近野放後,6小時內2度擱淺,第2次擱淺於岸上近3小時後,被以繩索套住尾部,以漁船拖離海灘、拖向外海。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公佈影像表示,鯨鯊在被拖到外海前「泄殖孔已流血」,鯨鯊魚肚已翻白朝上,毫無掙扎跡象,鋸斷繩索後,鯨鯊直接下沉!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指出,由於海生館野放計畫並未考慮野放失敗的應變措施,當天下午鯨鯊第二度擱淺時,魚體離水近3小時,卻無計可施。(圖文/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避重就輕 海生館遭批評 海生館事後檢討報告卻說:野放「不算成功」,但經「第三度野放」,鯨鯊已「順利游向大海!」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認為,鯨鯊確實死亡,計畫徹底失敗,海生館不應自欺欺人,模糊焦點,檢討也避重就輕。 朱增宏說明,教育部所屬的機構國立海洋生物館,因為跟海景商業公司有經營管理的BOT合約,展示館的經營管理都由海景公司負責,8年前引進一尾鯨鯊,當時漁業署尚未有禁捕令,是合法引進,後來漁業署有禁捕令,但這尾鯨鯊沒被野放,一直拖到99年,海生館認為鯨鯊太大,缸太小,決定野放。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譴責海生館不應模糊野放失敗的事實,他指出鯨鯊在第三次被拖至外海野放時已毫無掙扎反應。(圖文/楊子磊) 可是,海景要求如果沒有其他小鯨鯊來,就沒有吸引遊客的明星物種,於是向漁業署引進小鯊,但漁業署核准程序沒有完備,也沒核准。二號鯨鯊就被一路挾持,直到今年才在輿論壓力之下啟動了「野放計畫」。 未經訓練 鯨鯊自身自滅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指出,政府將國家教育機構委託商業經營,讓BOT廠商海景商業公司綁架海生館!海景公司挾持大鯊要小鯊,海生館成了名符其實的「洗魚白手套」,海景商業公司101年營收就高達8億,而海景公司每年回饋給海生館的權利金卻逐年減少,102年只剩2,500萬元,較原契約短少1億4千多萬。海生館跟海景公司將這尾被人工圈養已久的鯨鯊丟回大海,既未經覓食訓練、也無中繼站可適應野外環境,任其自生自滅。 擱淺三次 缺乏應變措施 立委林淑芬召開「鯨鯊標識野放執行計畫協調會」,海生館王維賢館長分別提出野放地點為台灣海峽南邊、從海口港出發抵黑潮南海支流,且不得離岸太近。但野放當天,海生館臨時變更野放地點,在離岸不到1公里處就解網野放。研究會指出,海生館跟海景公司放掉鯨鯊後立即走人,沒有觀察確認。鯨鯊擱淺後,完全無應變措施,現場也無人指揮救援。研究會質疑,鯨鯊的尾鰭下葉傷口怵目驚心,有嚴重潰爛,但館方的健康報告一路堅持鯨鯊:「很健康,可進行野放。」 海生館館長王維賢說:「鯨鯊存活機率不高。」他提到,這隻鯨鯊是海景的財產,館方建議野放,但海景希望維持一陣子,各有立場。他們本來認為牠可以自然游出去,可是居然往回游,始料未及。他認為,大型生物本來就有野放風險,只能事先儘量評估。野放鯨鯊的結果不如期望,他覺得很遺憾,也難辭其咎。 立委林淑芬要求教育部徹底檢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與海生館「開發及委託經營合約」,以及提出漁業法修正案,完全禁止人工圈養、展示鯨鯊,並將推動鯨鯊納入「野生動物保育類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