釘妻案 老翁求法官判死刑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9日電)老翁王敬熙去年12月以螺絲起子釘死妻子,一審被判刑9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準備庭,王當庭表示,親手結束妻子生命「很痛苦」,卻是對妻子最慈祥的方式,請審判長判他死刑。

84歲的王敬熙去年12月因不忍妻子長期病痛纏身,用螺絲起子釘入妻子前額致死。雖然王敬熙犯後自首,可以減刑,且刑法第63條規定年滿80歲不能判死刑,若本刑為死刑可減刑,但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以王所犯是殺人重罪,且方法殘忍,經2次減刑,仍重判9年。

王敬熙今天出庭向法官表示,他非常重視太太,為了讓太太早日脫離痛苦,才會犯案。他並哽咽表示,希望大家不要懷疑他對妻子的愛。

王翁當庭認罪,但不認錯,他表示自己不需要悔改的機會,因為他「沒有第2位妻子」,不會再犯案了,求法官判他死刑,並表示自己器官還能用,願於死後捐出。

法官問王敬熙以螺絲起子釘入妻子前額時是否感到痛苦?王回答,用螺絲起子釘入前額,人會因腦死迅速死亡,自己雖然感到痛苦,卻是對妻子最慈祥的方式。

公設辯護人則表示,王敬熙因年事已高,又要照顧應罹患帕金森氏症、不良於行的妻子,精神壓力大,才因而犯案,應可斟酌刑法第59條犯罪情狀「顯可憫恕」,請法官再減輕其刑。法官庭末諭知全案擇期再開庭。10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