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險保費 擬增訂扣除額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為鼓勵民眾及早安排老年生活,金管會向財政部爭取,民眾購買長期照護保險應給予租稅優惠,財政部賦稅署昨(21)日表示,可以考慮在綜所稅增訂長照保險或支出扣除額,納入所得稅法第17條修法案一併考量。 財政部賦稅署長吳自心表示,有關「長期照護」在綜所稅新增扣除額,牽涉到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目前立委提案高達33案,必須併同考量,等待立法院排案審議。 為使老有所終,金管會推動年金險及長期照護保險,並在去年向財政部爭取相關租稅優惠,希望開放民眾購買年金險及長期照護險時,可以「定額免稅」,每年申報所得稅時,保費能各有2.4萬元扣除額。 所謂的「長期照顧險」,是指保戶因為疾病或意外,以致出現下列情況,首先是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需他人協助而無法自理,例如飲食、穿衣、行動、就寢起床、沐浴及如廁等。 台灣即將邁入高齡化社會,為因應少子化及老年化社會的需求,財政部對於「長期照護」的相關醫療支出或保險費支出,同意搭配檢討稅制,以在綜所稅增訂扣除額方式為之。官員說,至於是否單獨新增長照扣除額、額度是否為2.4萬元,均仍待討論。 賦稅署官員強調,就像全民健保的概念,家庭若有醫療費用支出,只要範圍明確,讓國稅局在認定上沒有爭議的長期照護支出,可考慮在綜所稅扣除額內規劃。 不過,由於綜所稅扣除額的立委提案高達33案,增訂長照扣除額時,也必須考慮稅損問題。 另外,對於近期外界對夫妻分開計稅法案,是圖利高所得者的爭議,吳自心表示,財政部是為因應大法官宣告違憲,必須在明年1月20日前完成修法,否則稅法即將失效,強調修正夫妻各類所得均可分開計稅,並非為了偏愛高所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