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搶退 未達90制自願退 少領

中國時報【管婺媛、徐子晴╱台北報導】 考試院昨日宣布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案,其中包括延後公務人員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從現行八五制改為九○制。為了預防改革上路前興起新一波公務員搶退潮,銓敘部擬祭出「防搶退機制」措施,讓達自願退休年齡者,還需符合年功俸最高級至少十年以上,才可退休;若公務人員還是要搶退,將會少領一大筆退休金。 舉例來說,年資滿二十五年公務員,已達自願退休條件,原本可領一次退全額退休金;一旦銓敘部祭出防搶退機制後,他至少要在原職務功俸達到最高級至少十年以上,才可退休,否則只能減額領取退休年金,每一年減少四%。 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草案昨天出爐,包括十八%優存下修、延退、調降退休金所得替代率等。退撫司長呂明泰指出,考試院已規畫若干配套措施,搭配改革方案一併上路,包括給予已退休、所得較低者最低保障,設置「樓地板條款」,以委任一職等本俸最高級以及專業加給為底線,公務員每月退休俸至少可領三萬兩千元,未來可能隨軍公教加薪來調整。 在調降退休金所得替代率部分,呂明泰說,為了避免退休者選擇公保年金,導致退休所得仍偏高,銓敘部以所得替代率上限八十%為目標,退休金計算基準自一○五年起從「十年平均俸額」,逐年拉長到一一○年的「十五年平均俸額」。至於,傳公務員月退休金將隨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調整,呂明泰則澄清,至少要等公務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全面降至八十%以下,才有可能隨景氣或CPI指數調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