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虐待動物 立委擬提高施虐者刑責

台灣養寵物的人數不斷攀升,家犬、家貓的總數,更高達154萬隻,但目前許多社區的管委會,卻常禁止住戶養寵物,有立委和動保團體就批評,這樣的規範,已經嚴重侵害寵物居住權。 動物不僅遭受歧視,近來虐待動物的事件,也一再發生,但大多施虐者沒有遭受刑罰,最多只付幾萬元罰鍰就了事,罰則明顯過輕。 為動物爭取權益,立委王育敏將修正「動保法」,提高虐待動物者的刑責,初犯者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累犯則是2年以下刑期,另外也將提案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範管委會不能以規約禁止住戶飼養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