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啟祥:林益世索賄 廁所裡喬價碼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貪瀆案,賄款居然是在廁所「喬」定。爆料人陳啟祥作證表示,林益世收受第一筆賄款三千萬元,當初是在林的樁腳郭人才家的廁所,由林郭兩人談妥,他為爭取中耀公司爐下渣合約,就依約定給付。 林益世收賄案,台北地院合議庭為釐清收賄六千三百萬元的犯罪事實,昨日以證人身分傳喚陳啟祥及其女友程彩梅。原定上午開始詰問,卻因合議庭發現陳啟祥提交特偵組的兩片「剪接版」光碟部分內容,和在陳家查扣九片「完整版」光碟有出入,有必要釐清,當庭又再勘驗,結果包括「全中華民國敢叫我做事的,就只剩下你(指陳啟祥)一個人」等內容,確實被刪除。 陳啟祥和其女友在下午進行隔離詰問,巧的是兩人都準備「小抄」因應,審判長發現後,先後予以保管,並命兩人必須就親身經歷、所見所聞據實回答。 首先接受交互詰問的陳啟祥,如同在特偵組應訊時,有時證詞反覆、有時思索如何閃避,又或者把單純問題複雜化,讓審判長不悅,數度喝斥,要陳啟祥正面回答檢察官問題。陳啟祥說,刪除部分對話錄音,是他覺得有雜音,「刪除目的我不清楚。」 他還就林益世收賄六千三百萬元細說重頭。他說,九十九年間在郭人才家,他和林益世、郭人才面對面討論爐下渣合約如何給付款項。「後來郭人才跟林益世去廁所商量,回來後郭人才說OK,我就照郭人才說的錢這樣分配。」 陳啟祥表示,他總共給付五千萬元,郭人才和程彩梅的「親家」陳蓮珠,每人一千萬元,林益世三千萬元。至於和中聯的轉爐石合約,他給林益世二千三百萬元,林後來開口還要一千萬元公關費,但要給誰,沒說。 陳啟祥指出,確定六千三百萬元後,是林益世跟他說要用美金付款,他也不知道為什麼,後來一百九十三萬美金就放在林益世鳳山住處桌子下。 程彩梅的說法大致和陳啟祥吻合。她說看到郭林二人去廁所,但當場沒聽到給付五千萬元,離開郭家,陳啟祥才告訴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