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服貿協議有防範機制

(中央社記者翟思嘉台北26日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天表示,兩岸服貿協議設有防範機制,若簽署後發生未能預期的風險,都可依據協議第17條修改或撤銷承諾,也可據協議第8條進一步磋商解決問題。

陸委會表示,政府已於兩岸產業合作工作小組以及兩岸協商服務貿易協議時,積極向陸方爭取更好的開放條件和經營環境,目前已有突破,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陸方承諾開放台灣電子商務業者可在大陸福建設立合資企業,台灣業者持股可達55%,經營範圍可及於全大陸地區。

陸委會表示,未來將持續依據業者的需求透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兩岸產業合作、兩岸海關合作等平台,向陸方爭取更公平的待遇;相關機關也應改善國內業者經營環境,如積極處理第三方支付的問題,及調查相關拍賣網站是否有違反規定輸入大陸商品販賣的情事。

針對近來外界關注國內出版業是否受到衝擊的問題,陸委會指,台灣僅承諾開放大陸服務提供者來台投資「印刷及其輔助服務業」,且限於投資台灣現有事業,總持股比例不超過50%,受到關注的出版業並未納入台灣承諾開放範圍。

此外,若發生在協議簽署時未能預期的風險,政府可依據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第17條、第8條尋求解決。

陸委會說,未來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生效實施後,政府將依法落實相關審查及管理工作,並加強對外宣導,以袪除相關業者的疑慮。

在服貿協商過程中,陸委會曾3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也會同經濟部逐一拜會立法院院長王金平、內政委員會及經濟委員會等個別立委,說明協商進展及協議相關內容。

陸委會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後,政府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將完整的協議內容函送立法院,行政部門將配合立法院的需要,進行專案報告,接受立法委員的質詢,並在完成相關程序後才會生效,充分尊重國會監督權能。

根據陸委會民調顯示,有近7成的民眾支持兩岸持續透過制度化協商處理兩岸交流問題,顯示政府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對等、尊嚴、互惠」及「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的原則,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的政策立場與方向得到支持;也有7成4的民眾贊成政府與大陸協商兩岸服務貿易議題。

陸委會說,兩岸已簽署服務貿易協議,未來政府仍會做好相關配套措施,降低對相關產業的衝擊,以及加強與各界溝通,化解民眾的疑慮,爭取更多民眾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支持。102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