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投資旅館 適度開放有效管理

內政部昨(十一)日表示,政府已經開放陸資來台投資觀光旅館業,為觀光旅館之開發或經營需要,陸資得經主管機關交通部同意,並送土地所在地之地方政府初審,報經內政部會同相關機關審查許可後取得所需之不動產。 近日有媒體報導指稱中國人來台投資旅館業,可以買土地蓋房子,我國業者赴中國只能租地,建議政府應建立中資退場機制。內政部地政司說明,對於陸資來台投資觀光旅館取得及使用不動產,已訂有完整管理配套,未依核定期限或計畫用途使用者,即廢止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