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漏洞 業者幫對獎恐被A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電子發票上路後,部分業者會透過簡訊或e-mail獲知中獎消息。消基會表示,目前沒有規範業者提供中獎複查的要求。消費者如對中千萬頭獎,但未看到通知或準時回覆,恐怕就要與千萬說再見。

消基會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們在4月、5月兩個月份隨機抽樣15家知名網路購物商家的電子發票,發現電子發票是由業者幫忙對獎,但通知作業並不完善。也就是說,一旦有業者A走獎金,中獎人恐被蒙在鼓裡。

例如,所有被抽查的業者中,「lativ米格國際」與「17P好康」兩家業者,是先用簡訊及電子郵件通知中獎人,待民眾回傳個人資料後,再寄出中獎發票。如沒有收到或將信件誤當垃圾信件刪除,將錯失中獎機會。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業者在通知中獎與郵寄方式應更完善,確保中獎人及早得知消息並收到紙本發票。如當事人未領到獎金,業者須負賠償責任。

另外,中獎發票兌換期限在開奬下個月的3個月內,但有五家業者限制查詢電子發票與購物明細的時間,僅有2至3個月,對消費者來說很不公平,因此建議政府明定保存期限,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