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玩弊案 調局專員羈押禁見

《聯合報》採訪中心副主任高年億(圖右,張鎧乙攝)

中國時報【陳志賢、王己由╱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張廣元電玩集團行賄弊案,在長期監控下,掌握調查局專員阮鵬球與《聯合報》採訪中心副主任高年億車上見面,洩漏檢調搜索日期畫面,以阮鵬球涉洩密、偽證和包庇賭博罪,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車上洩密 阮與高罪證足 至於高年億,因涉嫌將檢調搜索訊息輾轉洩漏給張廣元、並插股張的電玩店,檢方訊後,認為高涉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令七十萬元交保。 阮鵬球對於檢方指控涉嫌犯罪事實,庭訊中全盤否認,在收到押票後,當庭提起抗告,台北地院已迅速將全案卷證資料移送高等法院;調查局則依規定先將他停職。 張廣元賭博電玩弊案,經檢調長達二年多的蒐證後,發現去年十一月間,張廣元透過高年億向阮鵬球打探市調處偵辦進度;阮疑從市調處調查官獲知正確搜索日期,隨即與高相約在張廣元北市某辦公室附近見面,阮在高的車上告知搜索日期後離去,再由高轉告張廣元。 利益共享 高插股逾兩年 張廣元得知後,隨即暫停旗下四家賭博電玩營業;包括張廣元、涉充當白手套的《聯合報》記者張榮仁、電玩店副總劉宸誌,也巧合地分別赴大陸、香港等地,檢調懷疑風聲走漏,直至今年三月才再度展開偵辦行動。 檢調在張廣元住處搜出一張A4紙「股利分配表」,發現上面有「億.3」代號,懷疑高年億在張的兩家電玩店持有三股,插股時間超過兩年以上。 阮、高均否認涉案,但檢方提示阮、高兩人相約車上見面事證後,阮要求律師到場,檢方訊問後當庭逮捕阮,並向法院聲押。另高年億因一度拒絕赴檢方複訊,檢方發出拘票,將高拘提到北檢訊問。 避免串證 阮禁見追共犯 法官開庭後認為,雖然阮全盤否認,但本案經過長期監控,有相關監視器影像畫面和翻拍照片、公用電話卡通聯紀錄、行動電話通聯紀錄、監聽譯文、筆記資料和股東分紅明細表等資料,還有證人證述,都可以證明犯罪嫌疑重大。 加上阮在偵查中所供述內容,和相關卷證內資料多有出入,在檢調還在追查洩密源頭下,顯然還有未到案的共犯,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昨日下午裁准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