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就業讚 未與補習班合作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7日電)勞委會職訓局今天說,職訓局或公立就服機構等單位,從未針對「青年就業讚計畫」與任何補習班合作或指定辦訓,提醒青年勿聽信坊間辦訓機構說詞,誤選對就業無幫助課程。

為強化青年技能、提升青年就業力及促進就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年元旦起推動「青年就業讚計畫」,提供初次尋職者或連續失業6個月的18歲至29歲未就業青年,2年新台幣12萬元訓練學習自付額補助。

勞委會職業訓練局就業服務組長黃孟儒強調,「青年就業讚計畫」沒有與任何補習班合作或指定辦訓,有意申請者,不要聽信坊間機構片面說詞而誤選對自己就業無幫助的課程,甚至刷卡以分期付款方式參加訓練,最後反倒浪費自己的時間與金錢。

黃孟儒說明,申請「青年就業讚計畫」,需先經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完成資格認定,並自行擬定「訓練學習計畫」,增加青年訓練學習自主性;向就服員諮詢同意後,才可報名繳費及參加該訓練學習課程。

「青年就業讚計畫」相關資訊可上勞委會職訓局「全國就業e網」(www.ejob.gov.tw)查閱,或親自洽詢各區就業服務中心,勞委會也提供免費諮詢專線(0800-777-888)有專人解說服務。101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