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免簽證停留90天 7月1日生效

外交部今天(21日)宣布,台灣民眾前往韓國的免簽證停留期限,自7月1日開始,從現行的30天延長為90天;外交部新文司副司長夏季昌表示,此舉將有助於雙方人民的往來以及台韓的雙邊實質關係。 外交部21日表示,中華民國與韓國達成互免簽證停留期限的新協議,持有普通護照的台灣民眾前往韓國,自今年7月1日開始,將可從原本的30天延長為90天。 外交部新聞文化司副司長夏季昌說:『(原音)我們經過雙方的談判之後,現在能從30天延長(為)90天,所以以後國人到韓國去旅遊,可以從事更多相關的活動,我們相信這個對雙方人民的往來跟雙方的實質關係,有非常大的幫助。』 外交部指出,台韓是在2003年實施互免簽證,並於2005年復航;至於雙邊互訪人次,2005年是55萬人,2011年則增加到66萬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