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星高永旭性侵案 判刑5年戴電子鏈10年

韓國影星高永旭因為涉及性侵未成年對象,今天被韓國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判處5年的徒刑,同時還須佩戴電子腳鍊10年,以及公開個人訊息7年。

法官表示,被告高永旭利用受青少年矚目的知名藝人地位,以不明事理、分辨能力比較脆弱的未成年為對象實施性侵犯罪,即使是初犯且與部分被害者已達成和解,仍應予以嚴懲,決定判處有期徒刑5年、公佈個人情報7年、佩戴電子腳鍊10年。”

高永旭是從2010年7月到去年12月,在自己的車與居所,前後四次實施性暴力以及性騷擾,受害者共有三名未成年人。本案如果高永旭或警方不再上訴,他將在徒刑終止或免除後,立即戴上電子腳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