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災不可抗力 取消訂房應退費

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暑假是旅遊旺季,卻也多颱風,不少民眾都有既定行程遭天候打亂的經驗。消基會表示,歷年來接獲不少相關申訴,消費者因颱風交通受阻,無法如期出發,想取消訂房,卻遭業者以「當地無風無雨」為由,拒絕全額退費。若有類似情形,消基會建議消費者向消保官或逕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線上申訴,爭取自身權益。
幾年前天兔颱風在中秋節連續假期襲台,首當其衝的花東、恆春地區風強雨勁,台南市風雨不如預期,民眾撿到一天颱風假,安然度過。但因中央氣象局、CNN等均預測颱風會為全台帶來豪大雨,且釀成災情,因此花東、墾丁、綠島、澎湖等地飯店、民宿,半數以上訂房遭取消。
對消費者來說,縣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台鐵花東、南迴線、離島交通船、國內航班幾乎全停擺,加上部分區域風強雨大,甚至出現積水、淹水或土石流災情,不得不取消既定的旅遊行程及住房預訂。出遊計畫被迫中止,已經很無奈,想不到電告旅館、民宿業者要求取消訂房退費,竟遭刁難,因此紛紛向消基會提出申訴。
消基會強調,民宿、旅館業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明定,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旅客、業者當事人的事由,導致契約無法履行時,業者應無息返還消費者已支付的全部費用。颱風洪水等天災,正是不可抗力的事由,業者應全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