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法修法 政院提高刑罰、設基金
食安問題引發民眾憂慮,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今天(12日)召集相關部會,審查「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會議決定依照衛生福利部所提版本,提高對食品摻偽業者的罰鍰和刑責,且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會成立食安基金,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食用油摻偽問題讓消費者不安心,政府宣示重罰違法業者。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12日邀集衛生福利部、法務部、財政部、農委會及5都和彰化縣政府代表開會,審查「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會議決定提高食品摻偽的罰鍰,由原本的新台幣1,500萬元提高至5,000萬元,刑責也由3年提高至5年有期徒刑,並同步提高其他食安違法行為的罰則。 另一方面,修正草案也規定中央和地方政府都須成立食安基金,經費來源由罰款挹注,用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避免未來求償無門。張善政說:『(原音)財源的話,有好幾個來源,主要的應該會是將來會收罰款,罰款部分移撥過來用。最不得已,希望不要另外編預算,如果收的罰款夠的話,就從罰款這邊來用;如果罰款短期內沒有收進來,或者不用,編預算也是可能。很多罰款是地方政府收的,所以這個基金到時候中央跟地方政府都可以處理。』 張善政表示,修正草案將送14日的行政院會審核,一旦通過,將立刻送立法院審議,盼儘速完成修法,回應社會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