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法將修正提高罰鍰、刑責

「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下周將在立法院審查,對於攙偽假冒的違法罰鍰提高至新台幣五千萬元、刑責提高為五年;另增設食安基金、強化窩裡反的檢舉機制。 二○一三全國食品安全會議今天下午討論消費者救濟議題,主持人政治大學講座教授黃立指出,以往食安事件發生後,大廠控告供應商可獲得數千萬元賠償,消費者團體訴訟賠償少得可憐,沒有發票還無法求償,顯然有失公平;因此與會者提議可用食品安全基金救濟無法順利退貨、求償無門消費者。 彰化醫界聯盟理事長蔡志宏指出,許多重大食安事件「不是檢驗,而是檢舉發現的」,建議食安基金可用於獎勵檢舉,並應比照檢舉菸害、亂丟垃圾等,將檢舉獎金占罰鍰比率,提高到三十%到五十%。 對於食安基金會的財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姜郁美指出,可行方向是向業者追討不當利得、一定比例的行政罰鍰、外界捐贈等。 食安基金究竟是衛福部單一設置、還是各縣市自行設置,有待中央與地方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