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撤銷洪仲丘案交保裁定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6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撤銷洪仲丘案中被告原獲軍事法院交保的相關裁定,發交桃園地方法院更裁。

陸軍下士洪仲丘疑遭不當處分死亡案,涉案當時的陸軍542旅副旅長何江忠、連長徐信正、上士范佐憲等人於軍事檢察官起訴後,均獲軍事法院交保。

軍事審判法修正案15日生效,洪案已移交桃園地方法院並完成分案,由審判長鄭吉雄、受命法官丁俞尹、陪席法官許菁樺組成的合議庭承審。桃園地院也把軍檢有關徐信正、何江忠等人的抗告案件,轉交台灣高等法院。

高院指出,以全案共犯、士官長陳以人與何江忠等3人的供述看來,何江忠等3人似已有串證事實,且軍人有上下服從命令的特質,若依被告3人的供述,旅長沈威志及何江忠均有召集部屬集合,教導面對軍事檢察官要如何回答的技巧。

此外,高院認為,范佐憲具保在外期間,仍有接觸案內相關證人機會,無法排除他藉機串證的可能性。特別是何江忠自承案發後,新申請易付卡手機,「若其行事坦蕩,又何須於案發後新申請易付卡手機?」,高院認為軍事法院交保裁定中,都未詳細說明,認定抗告理由成立。10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