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鳳宣布退場 學生轉至周遭8校

記者葉立斌/台北報導

高鳳數位內容學院在2月13日宣布退場,而他早在2013年底,即被列入。因此教育部積極處理包含學生移轉與教職員轉職之相關事宜。

教育部做了哪些事呢?首先是學生安置部分,技職司表示,現已協調由大仁科技大學、美和科技大學、正修科技大學,和春技術學院、東方設計學院、樹德科技大學、慈惠醫護管理暨專科學校及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共8校提供該校學生轉介安置之協助,並訂於2月19日於該校召開學生及家長說明會。學生可依自己的意願填寫轉學的志願表。

依現行私立學校法第76條規定,私立學校停辦時,原學校應發給在校學生轉學證明書轉學他校,必要時,得由教育部分發至其他學校;教育部為確保學生能順利銜接就學,並將衡量每位學生在原學校之學習情形,必要時由承接學校施以補救教學(原校及接收學校課程盤點、學分抵免、專題製作不間斷),以利課程銜接,並將全力協助學生維護原校之生活照顧(弱勢助學、轉校後通車及住宿協助、身障生安置、學費差額及工讀津貼等),故不會有學生因此無法畢業,影響受教權或增加生活負擔之情況發生。

在教職員工權益部分,高鳳已將教職員工專長領域相關資料提供給鄰近學校,供鄰近學校聘任專任或兼任人員參考。考量學生專題製作接續問題,接收學生之學校得視需要聘任原專題教師為兼任教師。目前已有8位教師獲聘為專、兼任教師;職員亦有2至3位已轉為他校專案人員。待停辦核定後,該校仍將盡量繼續協助同仁就業安置事宜,另外,考量學校停辦期間仍須處理學籍資料移轉及後續儀器設備債務清理等,教育部將協調保留部分行政人力,至停辦程序完結後,再行安置。

最後,依教育部訂定之「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第6、7、11及14點之規定,將監督該校在學生安置及協助教師職員工轉銜後,解散清算前,積極尋求在原地續辦或改辦其他教育、文化、社會福利事業,以能清償部分或全部積欠之債務,達成教育資源活化再生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