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塑化劑事件輕判 最低竟只須賠償9元
前(2011)年引爆的塑化劑風暴,讓全台陷入恐慌,為了討回公道,消基會去(2012)年替近600名受害者提出民事團體訴訟,並向39家廠商要求24億元的精神損害賠償。不過法院判決結果並不如人意,新北市地方法院僅依消保法判定賓漢、昱伸…等業者,合計只須賠120萬元,其中賠償金額最低只有9元。消基會今(18)日表示,將持續提出上訴,為消費者爭取權益。 2011年5月間,爆發昱伸、賓漢不肖業者於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違法添加塑化劑,再販售給下游廠商的事件,引發全台消費者恐慌。為此,消基會於去年3月幫568名受害者提出民事團體訴訟,要求製造「黑心起雲劑」的廠商,以及其下游等37家業者,以精神損害為由求償24億元。 不過,塑化劑風暴席捲全台時,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為了消弭民眾的不安,在網站上公布「食品中塑化劑污染衛教手冊」,並提及DEHP、DINP等塑化劑,會在短時間內經人體代謝排出體外,對健康並未造成損害等見解。 這項衛教訊息在訴訟過程中,反而成為被告廠商在法庭上答辯的利器,而法院也採信此觀點,同時以下游業者也是塑化劑的受害者,在不知情下使用含有黑心起雲劑的食品。並駁回消基會提出的精神賠償損害請求,僅以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各商品製造商仍應對消費者負責,判決業者賠償消費者「商品價格」的金額。其中,最低竟只須賠償一瓶鋁箔包飲料價格9元。 消基會認為,法官對消費者保護的素養不足,法院也未詳細調查塑化劑可能對人體造成的危害,就根據衛生署所公布的衛教訊息輕判業者,判決結果顯得保守,但對於受害消費者卻無任何幫助。 消基會進一步表示,為了嚇阻不肖廠商藉機以不法手段謀取暴利,並為消費者爭取權益,將再提出上訴進入二審,同時也要求衛生署委外研究案能提出說明,證明塑化劑能隨著人體代謝排出,以確保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