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許剝皮敲詐 花蓮雷厲風行拆違建藝品店

花蓮縣政府不容許「剝皮藝品店」敲詐觀光客,繼去年實施「不二價商店」後,目前正雷厲風行展開「違建玉石藝品店」拆除行動,昨天已經拆除位於新城鄉一家大違建「兩岸藝品館」,縣府並強調,後續將繼續第二波、第三波等,直到所有違章藝品店拆除為止。(劉敏娟報導)

花蓮縣府昨天第一波拆除位於新城鄉「兩岸藝品館」大違建,有五、六位縣議員到場,希望能協調緩拆,但執行官員仍不為所動。縣府表示,另外兩家同位於新城鄉的藝品店「大玉」、「敦煌」,已分別排定在20號及23號拆除,無論是誰經營,凡有違建藝術品店一律拆除,到完全拆除為止。

花蓮縣政府表示,台灣開放陸客觀光後,去年有一百六十多萬人次到台灣,未來自由行定點擴大後,旅遊人數將更多,花蓮縣有秀麗的風光,美麗的好山好水,未來有成百上千萬的陸客到花蓮,加上國內外遊客,觀光產業未來的發展,潛力無窮,為迎接觀光客,花蓮不容許有剝皮藝品店,所有藝品店都要合法經營、童叟無欺,既然要合法,就必需先從整頓違建做起。

花蓮縣政府表示,違建藝品店,是依建築法等相關規定依法執行公權力,各鄉鎮公所查報呈報到花蓮縣政府後,查明屬實後,先通知業主限期自行拆除,並指定日期前往執行,花蓮縣是國際觀光都會,不應有違建的藝品店林立,拆除違建後,如有在原地重建,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卅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