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瓶啤酒就坐牢 酒駕嚴罰13日上路

記者孫偉倫/綜合報導

酒駕新標準明(13)日起正式上路,未來酒測酒精濃度只要超過每公升0.25毫克,約2瓶啤酒份量,就可能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與20萬元罰款。若超過0.15毫克,就可開罰1萬5千元到9萬元。另外,使用毒品後駕車的「毒駕」,在新法規範下將被處2個月以上徒刑,毒駕致死更可被處10年以下徒刑。

依據新的處罰規定,警政署說,一名體重70公斤成年人,平均喝超過一瓶玻璃瓶裝啤酒,就可能被罰,喝兩瓶以上可能移送法辦;明日凌晨零時將開始執法,不過,雖然每人體質不同,參考值不會相同。

總統11日公布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的刑法第185條之3,依新公布修正條文規定,酒測每公升酒精濃度若超過0.25毫克(原規定為0.55毫克),也就是喝超過兩瓶啤酒即可能構成犯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重傷則可處最高7年;致人於死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各類駕駛人酒測取締標準,未來只要每公升酒精濃度若超過0.15毫克(原規定0.25),也就是超過約一瓶啤酒的份量,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3者,就可開罰1萬5千元到9萬元。

有關「毒駕」部分,依照警政署制訂的毒駕取締標準作業程序,警員可依經驗法則判斷,若駕駛因藥物影響而無法妥善控制車輛,可依「危險駕駛」帶回警局,在取得同意的情況下採取血液或尿液樣本送驗,當事人若不同意,則可報請檢察官強制採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