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犯押回台 非緩刑即罰金 檢警籲法官 多方考量審慎科刑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檢警掃蕩跨國詐騙集團,以「空中監獄」押返上百名詐欺犯返台,法院卻輕判,先審結的廿六名被告,除一人被判一年徒刑,其餘均判緩刑或准予易科罰金,引發社會強烈質疑。法務部為此召開檢警首長會議研擬對策,同時呼籲法官考量跨國詐欺犯罪,造成民眾財產鉅大損害、危害國家形象,量刑不宜過輕,以免民眾質疑法官輕縱,損害司法威信。 刑事局與東南亞國家掃蕩跨國詐騙集團,將台籍的上百名詐欺犯以包機押返;台中地院審結三案廿六人,其中十七人被判緩刑、八人准易科罰金,僅一人被判刑一年。這個判決除讓檢方詫異,也與社會期待有極大落差。 由於先前才發生菲國將十四名台灣籍詐欺嫌犯引渡至大陸,大陸認為台灣對詐欺犯量刑過輕,不願將人犯遣返台灣,引發外交爭議;經法務部多次派員折衝,保證會具體求刑,大陸才首肯將人犯押返台灣,法務部擔心法院輕判,會影響兩岸合作打擊犯罪。 為此,法務部邀集高檢署、台北、士林、桃園、台中地檢署檢察長以及刑事局局長等人,召開「強化跨境犯罪調查取證及檢察官公訴論告角色」研商會議,會中作成多項結論。 包括應指派專責檢察官辦理、如遇有境外調查取證必要時,應聯繫司法警察協調辦理、加強蒐證、法院如輕判或判決無罪而顯屬不當者應提起上訴、以及請刑法研修小組研議將電信網路詐騙案件、跨境集團詐欺案件增列刑罰專章或提高刑度。 檢警首長並呼籲承審法官考量跨境犯罪具有集團性、結合高科技設備、境外合作偵辦案件調查取證之不易等因素,以及造成民眾財產鉅大損害與危害國家形象等情形,審慎科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