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在不安全 基因改造食品漏洞多

【台灣醒報記者劉彥萱台北報導】食在不安全!台聯立委黃文玲表示,現在市面上有許多產品,都未標示該食品是否為基因改造,還是非基因改造,讓人民在食用安全上產生了重大疑慮。對此,衛生署食管局副局長吳秀英表示,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應標示而未標示之產品,一件可罰3到15萬元,而標示不實的產品,每件可罰4到20萬元。 黃文玲說,我國現在進口美國大量的基因改造產品黃豆及玉米,許多都標示不清,希望衛生署就食品安全部分能多加把關。因基因改造產品除了對我們健康有影響外,對我國環境也會產生影響。 台聯立委許忠信表示,我們進口的玉米及黃豆很多都成為牛豬飼料,間接地影響人民健康,而在產品標示部分,發現很多散裝食品都未標示清楚。另外,政府在基改食品的查驗方面,並未實施徹底,應嚴謹查核。 台聯黨團副總召林世嘉則說,台灣仰賴黃豆、玉米進口,這些基因改造比例均高,但市售黃豆、玉米類食品多數都未標示是否為基因改造之原料,恐進口這些大量基因改造食品,長期下來可能會危害民眾身體健康。 至於標示不合格的基改食品該如何處置?吳秀英表示,首先,會先把這些食品送至實驗室檢測,去比對是否為基改食品。再者,如果發現是基改食品而未標示的話,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應標示沒有標示者,一件罰3到15萬元;標示不實,則每件罰4到20萬元。 吳秀英進一步表示,目前獲核可進口的基改原料只有黃豆及玉米,台灣每年進口黃豆、玉米共約800萬噸,進口黃豆約90%、進口玉米約50%為基因改造,衛生署每年抽檢300件基改食品,發現未標示、標示不實比率約2%到10%,衛生署表示,我國開放基因改造食品,只有黃豆及玉米兩項,各該食品,都必須辦理查驗登記,且其查驗過程,除了須執行嚴格的安全性審查外,還需檢驗其基因轉殖的表現情形,藉以有效確保基因改造食品的安全無虞。 衛生署強調,針對市售基因改造的相關產品,衛生署會持續監督,對其食品的安全性,善僅把關之責。此外,所組成的「基因改造食品諮議會」,會依據基因改造食品的安全評估方法,及混和性基因改造食品安全性評估原則,嚴格審查,確保基因改造食品的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