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國教服務學習時數 爭議又起

記者姚正玉/台南報導
暑假期間有國中生到派出所當志工「服務學習」,未料卻傳出不算十二年國教的服務學習時數,家長擔心孩子「做白工」,爭議再起,接獲陳情的市議員林燕祝等人昨天召開記者會,再度要求教育局將服務學習時數的認定標準化,別再讓學生及家長無所適從。
教育局長鄭邦鎮強調,各國中都會協助學生取得足夠的學習時數,家長不必太多慮,原則上學生機構或機關當志工前須先取得學校同意,只要學校認定時數,教育局就會採納。
市議員林燕祝、黃麗招、曾培雅和林美燕昨第三度在議會召開有關十二年國教服務學習時數記者會,抨擊教育團隊行政效率有問題,辦理十二年國教至今竟連服務學習時數的爭議還擺不平。
林燕祝指出,家長反映孩子到派出所當志工欲取得學習服務時數,未料警察局人員聲稱,早在去年八月即函文給教育局表示警局不適合開放青少年當志工,家長氣憤不滿指警局不認帳。
曾培雅指出,曾培雅愛心志工協會在暑假舉辦助童午餐計畫,協會人員聯繫社會局、教育局和學校均稱可以提供國中生服務取得學習時數,但因協會目前未列入公告的機關和機構,萬一教育局不承認時數,恐怕引起反彈,也陷協會於不義。
黃麗招形容教育局好似得了「重感冒」,迄今仍搞不清楚狀況。議員們指出,全市國二升國三學生有八千九百人,但教育局網站公布認可的機構和機關只有近七百個,是否足夠應付需求,連家長都很質疑,她們要求既是強調服務學習,就應從寬認定,而非懷疑學生,在區公所、戶政所、圖書館等外應給予更多選項,方便學生就近利用。
教育局長鄭邦鎮表示,四十小時的服務學習是以校內為主,學校提供的服務時數就能達到門檻,學生和家長不必窮於到處找地方服務,況且服務的機構、機關或社團,只要經學校同意報呈教育局即可算數。對於到派出所的時數是否認定,他強調,只要學校有同意,就應該認可,若有爭議會再協商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