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以下金額 也要退稅

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昨(14)日三讀修正通過關稅法部分條文,海關得建置關港貿單一窗口,簡化報關程序。此外,立法院院會同時三讀修正通過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刪除原條文中稅捐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免退」規定,稅捐機關小額退稅將有法源。 關稅法修正案三讀條文規定,依照關務、航港、貿易簽審、檢驗及檢疫相關規定提出的資料,採用與相關機關或其受託機構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辦理者,得經由海關建置的關港貿單一窗口進行。有鑑於提貨單並非報關的必要文件,為簡化通關程序,修法也刪除進口報關時應檢附提貨單規定。 另外,立院院會上午三讀通過修正稅捐稽徵法第25條之1規定,將原現行稅捐稽徵實務,稅捐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免退」規定刪除。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李桐豪指出,現行稅捐稽徵實務,200元不退稅是A人民的血汗錢,由於引法朝野立委質疑,財政部也做出善意回應,主動修法,讓小額退稅也有法源,未來即使退稅金額在200元以下,財政部也要退稅給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