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諾貝爾和平獎 頒給歐洲聯盟
新頭殼newtalk 2012.10.12 記者鄭凱榕/編譯報導
2012年諾貝爾和平獎今(12)日確定頒發給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EU),以表彰歐盟及所有獻身歐盟成立的先行者,在過去60多年來,致力於促進歐洲的和平、和解、民主與人權。
根據維基百科的介紹,歐洲聯盟,簡稱歐盟,正式官方語言有23種,是根據1992年簽署的《歐洲聯盟條約》(也稱《馬斯垂克條約》)所建立的國際組織,現擁有27個會員國。規範歐盟的條約經過多次修訂,目前歐盟的運作方式是依照《里斯本條約》。政治上所有成員國均為民主制的國家(2008年《經濟學人》民主狀態調查),經濟上為世界上第一大經濟實體(其中法國、義大利、英國、德國為八大工業國成員),軍事上絕大多數歐盟成員國為北大西洋公約成員。
根據《歐洲聯盟條約》,歐盟共由三大支柱組成:一、歐洲共同體,其中包括關稅同盟、單一市場、共同農業政策、共同漁業政策、單一貨幣、申根條約等諸多部分;二、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三、刑事事件之警政與司法合作。
歐盟的主要機構有歐洲理事會、歐盟理事會、歐盟委員會、歐洲議會、歐洲法院、歐洲中央銀行等。此外,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也在歐洲共同體的管轄範圍之內,但在法律上是獨立於歐盟的國際組織。
歐元是歐盟的官方貨幣,目前已經由27個成員國中的16個採納為流通貨幣;《申根條約》取消了部分成員國之間的邊境管制,目前已有22個歐盟成員國和3個非成員國實施。
目前有關歐盟的主要議題是歐盟的擴大、落實里斯本條約、全球暖化、非歐元區成員國加入歐元區的事宜、及主權債務危機。
歐盟是世界上最有力的國際組織,在貿易、農業、金融等方面趨近於一個統一的聯邦國家,而在內政、國防、外交等其他方面則類似一個獨立國家所組成的同盟。歐盟的政治體制因與世界其他大規模的國際組織不同,應把它視作一邦聯。
諾貝爾和平獎,與其他在瑞典斯德哥爾摩所頒發的4個獎項不同,諾貝爾和平獎頒獎典禮是在挪威首都奧斯陸舉行,由挪威諾貝爾委員會主席頒獎,挪威國王監禮。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則是由5位評審委員組成,成員由挪威議會任命。
根據諾貝爾的遺囑,評選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的宗旨是「為促進民族團結友好、取消或裁減常備軍隊以及為和平會議的組織和宣傳盡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貢獻的人」。不過,該獎項也可以授予符合獲獎條件的機構與組織。基本上,諾貝爾和平獎是對當年全球境況,尤其是危機方面境況的一種反映。(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