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倍賠償金 徐洵平:明天就倒店

再搜索昨日上午台北市刑大到ニン達人位於五股的中央餐廚搜索,2個小時後帶走了3大箱的資料。(謝幸恩攝)

中國時報【朱芳瑤、張立勳、邱文秀╱台北報導】 ニン達人麵包店將接受消費者持購買憑證退費,並依消費者退費金額的25%發放禮券。台北市消保官與消基會都對此賠償方式不滿意。胖達人董事長徐洵平則認為已退一步,損失上億元,如果真的要依消保官要求,可能明天就得宣布倒閉。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在昨天表示,根據賠償方式,消費者要提出購買證據,但還留著發票、收據的消費者有多少人?依此原則「實際要賠償的金額應該不會太多。」 張智剛表示,台北市政府認為??達人應接受消費者全額退費及3倍的賠償金,他認為這項主張合理,也是尊重消費者權益。 張智剛補充說,過去許多民眾看中ニン達人標榜天然而上門消費,造就業者的高營業額。從法律角度來看,消保法第51條針對消費訴訟案件,因業者故意所造成的損害,消費者可請求損害額3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金」。此事件雖尚未有訴訟,但北市府可依該條款精神要求業者,但不能強制。 張智剛指出,消基會持續主張政府應設置「消費者保護基金」,要求違規業者需另外賠償一筆金額至基金,以嚇阻業者。平時基金則用於食品檢驗、食品安全保障等。 徐洵平說,他抱著很大誠意來協商,對接受從開幕時間起算退費,已釋放很大誠意,但市府法務局卻對結果「表示遺憾」,讓公司及員工承擔更大壓力,等於是宣判ニン達人死刑。 徐洵平說,公司從小品牌變成國際化品牌,瞬間就被判死刑,要如何重來。 他表示,整個事件不是毒澱粉,也不是塑化劑,卻被逼到盡頭,下個月準備新開的店動不了,全部都停止,已經不是展店問題,是怎麼結束的問題。 陪同協商的ニン達人董事姜麗芬則說,開業後會把麵包成份標示清楚,會後2人對這次風波鞠躬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