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還本金1成 力晶:可行

(中央社記者張建中新竹30日電)力晶科技債務展延案債權銀行團達成初步共識,給予力晶3個月寬限期,明年3月起須償還1年內到期本金的1成。力晶表示,應可滿足銀行團要求。

根據統計,力晶第3季營業淨現金流出約新台幣1.42億元;力晶表示,營業淨現金流出主要是受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業務影響。

力晶指出,晶圓代工業務仍處獲利水準,儲存型快閃記憶體(NAND Flash)業務也處營業淨現金流入狀態,隨著未來晶圓代工及Flash業務逐步擴大,營業現金流狀況應可改善。

根據債權銀行團達成的共識,明年3月起須償還1年內到期本金的1成,約18.54億元,即單月須償還1、2億元。力晶表示,應可滿足銀行團要求。

至於處分P3廠部分,力晶指出,目前P3廠單月產能約4萬片,全數生產DRAM產品,未來若處分P3廠,Flash產品將於P1及P2廠生產,並不影響轉型發展。

雖然債務展延案獲債權銀行團初步同意,但是力晶今天股價表現依然疲弱,盤中數度觸及跌停,達1.05元,下跌0.07元,跌幅達6.25%。10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