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女戀嫩妹 三度私奔挨告

中國時報【曾百村╱基隆報導】 新北市一名卅二歲洪姓女子,在滷味店工作結識打工的十九歲少女,兩人雙雙墜入愛河,洪女不顧對方家長反對,執意叫少女與她同居,兩人甚至「私奔」搬至花蓮、台東、台中,少女家長大為光火,認為女兒「吃虧遭欺負」,將洪女告上法院。 據調查,洪女前年任職於台北市某間滷味店時,與十九歲的女同事日久生情,兩人「女女戀」的情愫,在家長發現後,就遭極力反對,但洪女執意將少女帶往花蓮、台東等地租屋同居;少女家長擔心女兒跟洪女同居,會發生性行為,趕緊報警尋人,警方將少女帶回基隆住家。 豈料少女返家沒多久,洪女又找上少女「暗通款曲」,最後竟又將少女帶離基隆,前往台中市三度同居,少女家長得知後氣急敗壞,除再次報警將女兒帶回外,還一併控告洪女誘拐。 基隆地檢署昨日指洪女與未滿廿歲的少女同居,未經其監護人的同意,使其脫離家庭、監督權之人,有誘拐之嫌,將洪女依和誘罪起訴,並且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