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旅客攜帶超量香菸234條 海關沒入並罰鍰

今年元月一日起,入境旅客攜帶超量菸酒除沒入之外也將開罰,桃園機場昨天(2/2)晚上有四名旅客攜帶超量香菸總共二百三十四條被海關發現起出,除依法沒入並且開出十一萬七千元的裁處書。(李明朝報導)

從今年一月一日開始,入境的旅客攜帶超量的菸酒,如果沒有提出申報或者申報不實者,海關都會依「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將超過免稅數量的菸酒沒入外,並且處以罰鍰,新制上路之後,旅客超量攜帶情形大為減少。

不過在二月二日晚上,有李姓等四名旅客從日本東京搭機返抵桃園機場入境時,四人總共攜帶二百三十八條香菸,由於沒有依規定辦理,被海關當場發現,除每位旅客各發還一條之外,其餘沒入並且對超帶的每條香菸各開罰五百元,這四名旅客分別攜帶超量五十九條,九十五條,四十九條及三十一條,香菸則是放入大行李被起出,海關依規定總共開出十一萬七千元裁處書。

海關提醒旅客,如果出入國境攜帶超量的菸酒,應該要主動誠實申報,以免違規受罰。

同時旅客對於相關的新制規定,可以上關稅總局網站來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