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釋照 最快後年商轉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惠╱台北報導】 NCC三原則拍板4G釋照規則!NCC昨公布「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方向,一家業者只能在700/900/1800MHz各區塊頻譜取得各10~15MHz,各區塊取得頻譜總量合計一家不得超過上限7個單位共35MHz,下限最少不得少於15MHz。初估這次將釋出最少4張最多8張4G執照。 NCC表示,這次主要依據3項原則推動4G釋照,第一,業者必須建設100Mbps以上網路,其次,維持市場競爭及消費者權益,再者,希望反映商用頻譜價值並提升頻率使用效率。 4G頻譜競標預定明年7月開放業者申請,明年11月正式釋出執照,業者依建設速度,最快2014年提供4G商轉服務,屆時,台灣將正式邁入100Mbps行動上網的4G時代。 這次4G釋照總計釋出上下行共270MHz頻譜資源,並以5MHz做為最小拍賣單位,這與10年前3G開放釋照時,事先就為業者規畫出發展3G所需每家上下行各15~20MHz頻譜共5個區塊進行釋照相當不一樣。未來業者競標4G頻譜時,必須事先規畫自家對於頻寬需求數量及財務狀況、衡量標下多少個單位的5MHz,加上NCC限制業者取得700/900/1800MHz各區塊頻譜最多10MHz或15MHz,增加業者評估頻譜取得難度。 NCC表示,4G執照期限將至2030年也就是17年,主要考量4G業者需花2~4年建設期;3G執照期限為15年;除此,業者必須建設100Mbps基地台超過250台才能開台營業,5年內基地台總數必須超過人口含蓋率80%或1,000台以上。 這次釋照還有一項創舉,就是4G將首度開放頻譜轉售,NCC表示,這次釋照所用頻譜將採前瞻性監理作法,引進頻譜使用權轉讓機制,允許得標業者得以進行頻譜使用權轉讓,以提高資源使用效益,NCC強調,這是我國自85年推動電信自由化以來,一項重大監理施政,未來頻譜轉售將以5MHz為最小單位,但僅限得標廠商之間轉讓。 至於轉讓方可以讓售的頻譜以剩餘頻寬不得低於15MHz,受讓方取得讓售頻譜之後、加總不得超過35MHz為原則,受讓方亦可以採取併購公司的方式,就像當初遠傳合併和信,和信頻譜自然併入遠傳一樣。 另外,NCC為鼓勵4G技術儘快發展,決定主動調降「行動寬頻業務」頻率使用費,第1年給予1折優惠,第2年6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