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成曾網購 年消費額1.6萬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6日電)網路購物風行,根據行政院研考會調查,62.7%網路族曾透過網路購買物品,平均每人網購年消費金額約新台幣1萬6586元。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從民國90年起每年定期舉辦數位落差調查,最新一次調查於101年7月26日至8月30日,訪問1萬3257名12歲以上民眾,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正負0.8個百分點以內。

調查指出,74.5%網路族善用網路進行商品資訊與價格查詢,62.7%曾透過網路購買物品,也有16.7%成為網路賣家。

調查顯示,台灣網購族平均年消費次數12次,平均每人年消費金額從99年的1萬3864元增加為101年的1萬6586元。

至於網路購物消費主力,調查指出,20歲至39歲上網購物的比率超過7成,是網路消費主力;網路金融應用,則以30歲至49歲中壯年世代使用較多。

比較各縣市網路族從事電子商務情形,調查指出,網路購物以花蓮縣、台東縣、金門縣與連江縣使用率最高;網路銀行使用率則以連江縣、台北市及新竹縣一枝獨秀。

此外,調查發現,持有筆記型電腦的人從99年的39.7%逐年成長至101年的53.4%;智慧型手機成長更為快速,從99年的23.4%,增為101年的50.7%。

其中20歲至39歲的網路族持有智慧型手機的比率最高;平板電腦持有率則以30歲以上的世代較高,60歲以上也有23.6%擁有平板電腦。10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