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 Store」商標之戰停火 蘋果亞馬遜同意撤銷告訴

亞馬遜Appstore和蘋果App Store商標。
亞馬遜Appstore和蘋果App Store商標。


亞馬遜Appstore和蘋果App Store商標。

《路透社》周二 (9日) 報導,蘋果 (Apple Inc.)(AAPL-US) 和亞馬遜 (Amazon.com Inc.)(AMZN-US) 共同要求美國地方法院 Phyllis Hamilton 法官,撤銷關於「App Store」名稱使用的相關訴訟。

蘋果對亞馬遜承諾,不再對於「Appstore」的商標使用提出控訴,亞馬遜亦允諾撤回相關告訴。

起初蘋果於 2011 年提出控訴,宣稱亞馬遜的應用程式商店「Appstore」名稱,侵犯公司 App Store 的商標權,且涉嫌盜用蘋果店名沾光,藉以吸引程式開發商採用平台。

但現在蘋果發言人指出,公司已不再那麼關注,亞馬遜產品分散蘋果名氣的可能性。

發言人說到:「我們不需要再強調自家名稱,目前 App Store 囊括 90 萬種應用程式,下載次數累積 500 億次,消費者已經很清楚該上哪去購買想要的 app。」

先前亞馬遜保持立場認為,「appstore」一詞屬於通用性質,並不至於造成消費者和開發商之間的混淆,因此公司沒有所謂不實廣告的嫌疑。

亞馬遜的 Appstore 支援其 Kindle Fire 設備,採用 Google 的 Android 系統,和蘋果 iOS 行動平台並不相容。

近期 6 月下旬,兩造於法庭陷入僵局,不願讓步尋求解決方案。法院先前駁回蘋果的不實廣告控訴,並下令雙方進行會談,以期解決此訴訟問題。

亞馬遜代表 Mary Osako 宣稱:「敝司對此決定感到欣慰,期待繼續為重要客戶和開發人員們,提供最優質的 appstore 體驗。」

蘋果股價盤後小跌 0.02% 至 422.26 美元;亞馬遜則小漲 0.16% 至 292 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