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禮物教我的事

眼下,又到了送禮的季節。

中秋、聖誕、歲末、春節......這接下來的日子,很多人少不了的一件事:送禮。

以節日為藉口,當然是很必要的。但誰說只有節日才可以送禮?只要願意,天天都可以隨手拈來一個理由送禮。而禮物的美,正美在於它的不可測,不論是內容或暗藏的話語。

我是個愛送禮的人!

我一直覺得禮物,是擅於說話的,而且能說「千言萬語」。

說謝謝、說對不起、說祝福、說心事......還有愛情。

在許多重要的日子或重要時刻,禮物扮演了很關鍵的角色,尤其是用來交託心情。

然而,送什麼禮好呢?恰到好處的禮物,豈是容易!

每每到要選禮物,反倒失了平常的機伶,不斷回想對方的喜好,時常提到的或缺少的東西,以及可能會驚喜的方式,拿捏之間,全是周章。

此時,禮物成了唯一的謎題,送禮者猜收禮者的反應,收禮者猜送禮者的心意。

有一種人天生善於送禮,他會讓你感動的手足無措,雖然他只是放一枝花在你的抽屜,或者一個小包裹在你信箱裡;有一種人則是天生善於接受禮物,他接禮物的動作渾然天成,可是你卻始終不明白他喜歡的程度。

朋友裡,我最佩服何麗玲的送禮智慧,除了送到心坎裡,更是不俗與特別。印象深刻的是,她親手做的龍眼發粿,一粒直徑大約六公分的淺褐色發粿,用保鮮膜仔仔細細包好,然後裝在古意盎然的禮籃中。打開膜,咬一口,鬆軟可口,龍眼乾的香味散在糕體裡,一滋一味充滿驚喜。

不花大錢,親手的心意,卻讓人更念念不忘。在我看來,這便是標準的「禮輕情意重」,雖然這五個字老調,但真用了細膩的心思,收禮的人肯定收得笑逐顏開。

相對何麗玲的巧思,有些人則把送禮當成社交功課,不重覆也不忘記。記得,有位風流多情且品味不俗的帥哥,應該是送禮送多了,竟衍生出一套頗符合科學精神的送禮公式。在他的IPAD上詳細載明應送禮的人、地、時、物,禮物當然不能重複,去年送耳環、今年買項鍊、明年是手飾、後年買別針......。

其實,送禮的藝術在於化腐朽為神奇。有些禮物平凡無奇,但因為送禮的方式而叫人印象深刻,有些事情做過無數次,卻因為多了一點善解人意,而讓人分外難忘。我欣賞那種以尋常口吻來包裝的浪漫:「我們去看夕陽,然後找間小店喝啤酒。」接著的橋段是,一大束玫瑰早就準備好在酒酣耳熱之際上場!

這幾年,我偏愛送的禮物是,把季節裡最美味的時令水果,贈與好友,這禮物看來普通,但其實是我對生活中小小幸福的分享。還有,我也常送書給親近的朋友,因為,我始終相信,「知識」是最好的禮物。除了送禮給別人,我也送禮給自己,是犒賞,是寵愛,總之,對自己好是不需要猶豫的!

送禮,收禮,然後回禮。無論你送什麼,都是心意,只不過,記得,你的禮物不要成了別人的人情債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