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店不是圖書館

春假才回來七天,我竟然有四天都出現在台北信義路的誠品書店。

我不是住在它的隔壁,搭捷運要四十分鐘。今天是星期日,我帶著弟弟又在誠品出現,它們的生意愈來愈好,結帳買書的人龍有時候得排上六七個,我心裡很為誠品叫好。


書店環境如此美好,如果當場發現了任何想買的書,即使毫無折扣,我都會告訴自己,你使用了人家的環境和服務,馬上買回家,就是你支持書店最具體的表現。

你帶孩子上書店嗎?如果我沒有幫孩子買書的習慣或能力,我不會帶孩子到書店,我會帶他們到圖書館。圖書館的書沒有書店的新,但有什麼能力做什麼事,這也是身教的一種。

我知道還有更多的大人是有能力買書的,帶孩子到書店卻不習慣掏錢買書,「這裡看一看就好,不要浪費錢買回家佔地方。」甚至有些大人把「帶孩子到書店」和「帶孩子到公園玩」看成同等級的活動──都不需要花錢。但書店是營利事業,公園和圖書館是非營利事業,兩者的本質天差地別;賣書就跟賣麵包或賣化妝品一樣,你不可能沒事就到麵包店試吃或到化妝品專櫃試用口紅吧。

今天,弟弟抱了一堆要買的書,他用自己的積蓄,所以不需要問媽媽。

「媽媽,這兩本漫畫我想買,可是包起來了,都買好不好?」

我帶孩子到了櫃檯,請求拆開,櫃檯說這是漫畫不能拆。於是我跟弟弟說,我們先買第一集,如果你喜歡,再買第二集。他說好。

後來他又發現另外一本也想買,但也是包起來的,因為不是漫畫,於是我帶他到櫃檯,請店員拆開來參考。到了櫃檯,我問弟弟要不要自己跟店員說,他說好,但心理不安。我問為什麼,他說:「他們不會認真對待小孩子。」他不是針對誠品店員,他說的是全體的大人。

「媽媽,美國書店的漫畫,都沒有包起來,他們不怕有人看了不買,最後書又變得舊舊的嗎?」弟弟提出他的疑惑。

我告訴他自己前天在書店看到的一幕,代替回答。──我在櫃檯查書,後面有兩個小學高年級的孩子手上各拿了一本書請店員拆開,店員一邊拆一邊說,請在櫃檯旁看,意思是不可以帶走。這兩個孩子就在櫃檯正前方坐了下來,於是店員只好出來請他們坐到櫃檯側邊,以免影響結帳。三十分鐘後我回來結帳,他們已經看了半本。誰應該來教育我們的孩子──書店不是圖書館。這時候你們應該是去圖書館,不是書店。

即使書被看舊了沒人買,書店也没有損失,因為退回出版社即可,甚至退回的運費出版社都必須自付。但是,出版事業是文化指標,這整個產業都需要每個人多盡一分力,為孩子的未來環境多盡一份心。

當你的孩子還是學齡前兒童,到書店看書,父母的眼睛必須隨時注意:

小孩翻書的動作是否小心翼翼?有些孩子翻完一本書,我看那本書也別賣了。

書不可以放在地上翻閱。甚至有父母和孩子離開後,一疊書就放在地上晾著。如果我是書店老闆,可能每天都想對著這樣的客人破口大罵吧。

為什麼美國書店不這樣防著客人?兒童區有桌有椅有沙發。與其檢討書店,不如先檢討自己,它與人民的水準息息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