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申國民中小學不得公布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

針對媒體報導,發現近5成學校依然公布學生成績排名,教育部表示將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調查所屬學校公布學生成績在學校或在班級排名之情形,並嚴禁學校再發生類似情事。有關學校不得公布排名之辦理情形,已列入教育部統合視導地方教育事務及各縣市督學視導之重點項目。

教育部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及「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實施方案」等政策之規劃與實施,於101年修正發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9條第2項規定:「學校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情形,但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教育部表示,藉由學校公告說明分數的分布情形,學生即可瞭解自我表現在所有學生中的相對位置,如此可避免因公布全班排名造成惡性競爭,斲傷學生學習興趣與動機,影響學生身心健全發展,也可避免以學科成績作為學生學習狀況的唯一標準,以促進學生發展多元潛能。

教育部強調,為讓每位學生發展多元智能,教師應視學生身心發展及個別差異,採用多元評量方式,提供多種不同展現學習成果的舞臺,才能找回學生學習樂趣。教育部已督導各縣市積極辦理相關研習,提升教師評量專業知能,教師藉由多元管道瞭解學生的學習表現,進而調整其教學內容、方式,或設計有效的教學課程與活動,協助學生提升其學習品質,方能逐步達到維繫基本學力的目標。
「分分必較、過度注重排名」,一直以來造成學生學習極大的壓力,學校公布學生成績排名,
只是將考試壓力與父母親過度期待加諸學生身上,造成沉重的負荷,也扭曲了學習真諦。教育部表示,學生在校學習成就的重點,應回歸學生自我能力的培養,檢視學習狀況,找到自己的優勢,強化不足的能力,期盼讓學習目標回歸到「能力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