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兩岸貨幣清算機制之進展說明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1年10月 29 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101)新聞發布第181號
關於兩岸貨幣清算機制之進展說明 一、「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於8月31日簽署後,經行政院於9月6日核定,並於10月5日經立法院同意備查,已完成法定程序並生效。 二、為具體落實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本行已先於9月17日選出臺灣銀行為大陸地區新臺幣清算行。 三、至於在臺灣成立人民幣清算行乙事,據悉因大陸方面即將召開重要會議,其時程恐受影響。 四、簽署「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猶如蓋好房子取得使用執照,但仍須接好水電、備妥傢俱等才能進住,而成立清算行就如同接水電及備妥傢俱。本行衷心希望儘快選出人民幣清算行以落實兩岸貨幣清算機制。 五、俟人民幣清算行成立運作後,銀行即可辦理人民幣存款等業務。屆時除台灣居民外,非居住民亦可依規定辦理。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簽證科 電話:2357-1215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2357-1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