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檢驗局抽測家庭用壓力鍋安全檢測 全部合格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確保民眾使用家庭用壓力鍋之安全,於百貨公司專櫃、大賣場以及電器產品專賣商店,購買8種廠牌型號之家庭用壓力鍋(含電子式壓力鍋4種)分別依照國家標準CNS 12574「家庭用壓力鍋」、CNS 376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的安全-第一部:通則」與IEC 60335-2-1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的安全-第二部:液體加熱用途之電器產品的特別要求」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全部符合安全標準規定。

標準檢驗局指出,本次家庭用壓力鍋市場購樣檢測,所購買8種廠牌型號中有4種係以瓦斯加熱,另4種以電力加熱。以瓦斯加熱之壓力鍋部分,依國家標準CNS 12574選取外觀檢查、容積、表面處理、把手或身耳負載強度試驗、把手或身耳溫升試驗、壓力調整裝置試驗、安全裝置試驗及標示等8個重點檢測項目,該4種廠牌型號全部符合該等檢測項目規定要求;至於以電力加熱之電子式壓力鍋,則依CNS 3765與IEC 60335-2-15選取構造檢查、絕緣耐電壓試驗、溫升試驗、防電擊保護、標示檢查等5個重點檢測項目執行測試,該4種廠牌型號均符合該等檢測項目規定要求。

標準檢驗局強調,為確保民眾之使用安全,消費者於選購家庭用壓力鍋時應購買貼有「商品安全標章」(圖例如附)之產品,使用前仍應先詳閱說明書與注意事項,不正確的使用方式,仍有可能發生危險。以下列出使用家庭用壓力鍋常被忽略的注意事項,提醒民眾注意安全:
1. 購買前務必詳閱壓力鍋廠牌、型式、工作壓力、可用容量及加熱方式,是否符合使用需求。
2. 使用壓力鍋前,若需加以安裝與組合時,應依說明書組裝指引,並須確保排(洩)氣閥孔暢通無堵塞。
3. 壓力鍋正常使用中如出現異常情形時應停止使用,先按說明書指示的方法進行異常情形之排除,如異常現象仍存在,應送廠商維修,切勿嘗試自行檢修或更換零組件。
4. 瓦斯加熱式壓力鍋的火源位置應儘量穩固,對於不同種類食物的烹煮,其烹煮量與烹煮時間應依照說明書之限制,且勿以不正常的方式增加壓力鍋的烹煮速度或壓力,並請勿將壓力鍋應用於烹煮以外之用途。
5. 使用壓力鍋時,鍋蓋上切勿擺放物品而影響壓力排(洩)放功能,亦不可觸摸高溫的鍋面及排(洩)出的蒸汽,以免發生燙傷等意外。
6. 若要移動仍存有壓力之壓力鍋須謹慎小心,烹煮食物完畢後,開蓋之前須確定鍋內壓力已洩放,切勿以不正常方式進行洩壓或冷卻。
7. 壓力鍋使用後應依使用說明書正確清洗與放置,以免損及壓力鍋及零組件功能;橡膠類零件須依照說明書建議期限更新。
8. 電子式壓力鍋應放置於平坦、穩固及可避免小孩觸及之場所使用,以避免燙傷意外發生。
9. 電子式壓力鍋如使用電源線組供應電源,應注意電燉鍋等電器之總消耗電功率(W),勿超過電源線組之容量,以免電源線組溫度升高,引起火災。
10.電子式壓力鍋加水烹煮時,應避免完全加滿水,切勿超過容器最高水位為宜。

標準檢驗局特別提醒民眾,每次使用壓力鍋烹煮食物時應儘可能全程在場,避免讓未成年孩童、體能不足及缺乏使用知識經驗者靠近與使用,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