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第一次當電影怪鄰就上手?

日前發生某戲院因為客人觀影時,一位後方男子抖腳踢椅,導致前方客人看電影看到整把火,索性將手上咖啡潑灑到該男身上。該男一狀提告公然污辱,潑咖啡哥不但賠了夫人又折兵,看電影被踢椅背已經很衰了,現在還被加上一條罪狀,全因他向踢椅男潑飲料。

而流行天后瑪丹娜則是到電影院看片時,邊看電影還一直用手機,搞得後方民眾看片大受干擾,想不到民眾提醒她遵守觀影禮儀時,還被瑪丹娜反嗆。

消息一出後,該戲院創始人提姆不滿她囂張態度,甚至在推特發出聲明,表明封殺她,不准瑪丹娜再到戲院來看片,除非天后道歉!

想當然爾,要娜姐道歉?肯定有一定難度,但此舉也令人深感觀影禮儀,連大明星都還耍特權。哪管你有天大的業務要忙,正因你是大明星,懂得藝術工作者的辛勞,更應該懂得觀影禮儀才對。

台灣人看電影這回事,比起KTV等休閒娛樂活動來說,算是「中價」消費娛樂。因此,台灣人一年進戲院的觀影人次大概約3千多萬人次,比例不算高,但也不到特低,平均1人一年進戲院看1.5部電影。當然,事實上2300萬人不可能全部都進戲院,看電影的客層會集中在某年齡層某特定族群。於是,某些惡客觀影惡行重複上演影響觀眾的情況,猶如複利般利滾利,越滾越多。

這幾年公民道德素質如何?大家都知道,這些惡質觀眾的行為近年越演越烈,使得不少忠實影迷深受干擾,如何在電影院避免惡鄰登場,反而成了現在進戲院的人們首要任務。

最怕的惡鄰公認第一條,就是踢椅背。

看場電影一直被後方惡鄰踢椅背,或是對方抖腳搖你椅背,又不是4DX或是D-Box座椅,相信沒人會喜歡座椅被踢。加上踢椅背的行為充滿挑釁,導致很多被踢椅背的觀眾,在散場後,都會找踢他椅背的客人決鬥。散場打架或是叫囂者為數不少,最後叫警察來的也不在少數。

第二種擾人惡鄰就是「聲音」。


舉凡講劇情,你看一段我講一句,儼然成為說文解字節目;還有人會不斷說「對啦!他等一下一定這樣演」、「我就知道」、「剛在演什麼呀怎看不懂?」這類台詞你很熟悉,但多半敢怒不敢言,說對方幾句可能還會被瞪白眼,惹了一身氣真是不值得。還有人對劇情特別投入,笑聲哭聲都特別大聲,遇到這類客人大概也只能反過來想自己因為他而更融入情節。

另外,講手機的客人怎經多次禮儀教育都還是無法根絕,深怕全場不知道他在講電話。我曾經遇到客人講電話聲音超大聲,經多人(噓聲)勸阻後仍不掛斷。結果,引來後方客人大嗆一句:「只有你有手機是不是,要講大家一起來講!」這樣的結果還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現在智慧型手機當道,像瑪丹娜這種滑手機,造成觀影光害的情況也不少,看個電影要上臉書、回Line傳APP,可見這電影有多難看,才會使得對方分心很正常。至於在影廳內偷拍照片上傳這類違反智產權行為就不在此文討論,但偏偏這類人還真不少。(我沒有在說某吳姓歌手)

講話、講劇情、爆雷、用手機,這四大聲音來源最後都比不上一個終極武器。那就是小孩。

小孩在影廳裡面哭鬧或是暴走,都讓旁邊的觀眾不知如何是好,因為小孩並非刻意無禮,而只是「做自己。」相對而言,父母親如何管教以及引領小孩成為好觀眾就是大學問,偏偏多數父母採取無為而治…這時你很期待父母信仰法家哲學,而不是道家呀!

第三類是氣味擾人。這類客人多半是帶戲院的禁帶外食項別,比如薑母鴨、麻辣鍋、統一肉燥麵、臭豆腐、韭菜包等,這些令整場都知道他在吃什麼的客人也不在少數。堪稱是「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的客人,這類客人目前屬於灰色地帶,被氣味或是聲音打擾到就算了,大家忍忍就過,畢竟這些客人大概半小時內會吃完,還不至於會有整場被踢椅背的那種氣憤感。

第四類是「大頭症」,這裡的大頭指得是某些客人偏偏長得高且頭還很大,所以坐下來之後,在後方的觀眾可能銀幕被擋掉三分之一。但也有某些人明明不高,可頭特別大,或是坐姿英挺,他的大頭不動如山。遇到這類客人,我們多半會自動往後躺,自認倒楣居多。也請自覺頭大的客人多體諒大家,你可以坐低一點點,我們會說你很貼心。

第五類是戲院放閃光,看電影情侶居多是不爭的事實,但有些人偏偏熱愛邊看電影邊放閃光。摟摟抱抱就算了,可能還會有人在戲院裡「激情四射」,讓旁邊的人不知該一起加入還是停息炮火。不過這類影響旁鄰者算是少數,被放到閃光的話,也可建議你也與隨行者放閃光回敬,看是誰閃暈誰。咦?我們不是來看電影的嗎?

原則上遇到上述所有情況,建議好言與對方溝通,若無力回天,請找現場工作人員協助,換座位或是換場次,都是可行措施。進戲院大家只想好好看場電影,每一場電影都是萍水相逢,千金難買好鄰的房市道理也跟看電影相同。請大家多多推廣看電影禮儀,不要第一次當電影惡鄰就上手,避免你被隔壁痛下毒手。